关于租房定金的个人观点及看法: 在海盐县内承租人给付的定金应该交给谁来保管,大家众说纷纭,有的是房东保管,有的是中介保管。 我们先说说中介保管的优点:如果客户放弃承租,造成的违约后,客户就放弃定金的拿回,往往中介从中可以得到部分费用,或者全部的定金。 缺点:房东知道后会很反感,或很有可能丢失掉这个房源。 房东保管的优点:客户违约房东可以把定金不退。 缺点:中介很可能少拿或则拿不到。 到底应该怎样才算合理呢!!!! 我的看法是应该房东保管最好:这样是因为在租赁的时候,往往都是要进行相关的约定,而约定往往都没有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很有可能不确定的变化,当时的条件如果其中一方说当时没有进行说清或没有说,结果到底是谁的责任,造成扯皮现象。怎样处理时就会造成麻烦。 还有如果定金在中介手中,房东进行违约,他如果说没有拿到定金,很有可能不会双倍的返还定金的。这样客户的利益就会损失。只要房东掌握定金。出现的违约问题,这样返还定金的时候才最合理,这样对租赁双方才公平,至于中介拿不到中介费用,只能是没办法。法律条款上可能也没有具体的说法。 或者说可以在事先先说明,如果造成违约,中介费该由那方出,要么在定金单子上具体写出来也可以,这样就维护了中介的合法权益。点滴意见仅供大家参考。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