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上报有关“紫金花园”的《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表》悉。经县地名专家组评审和县地名办审核,申报的“紫金花园”名称符合《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海盐县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和审批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批准使用。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按照《海盐县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门牌号码编制及地名标志设置的申报工作。
附件:标准地名基本情况一览表
海盐县民政局
2014年1月6日
附件:
标准地名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
基本概况 |
名称来历 |
1 |
紫金花园 (Zijin Huayuan) |
该项目位于于城镇,东至招宝路,南至学才路,西至南王公路,北至海王公路。小区占地23亩,拟建设高层住宅楼四幢,项目占地面积158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预计2016年建成。 |
“紫金花园”是目前于城镇上最大的房地产楼盘,位于于城镇黄金地段,地理优势明显,故取名为“紫金花园”。 |
海盐县民政局关于标准地名批准使用的通知 | ||||
盐民〔20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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