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类土地登记收费标准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4-02-06  /  浏览:940 次  /  

收费依据: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收费标准:


(一)地籍调查。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5、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等用地,免收地籍调查费。


(二)土地注册登记、发证。

国家特制证书20元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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