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房产证作抵押实施诈骗 向外借钱千万要慎重
2006年年7月26日,海盐县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即用假房产证作抵押,骗取他人借款的合同诈骗案,目前海盐县警方已立案侦查。据悉,这类案件在海盐还是首次出现。
6月21日,海盐县西塘桥镇的陈某通过朋友介绍,借给在海盐、海宁做物流生意的徐某4.6万元。徐某当时说愿意用海盐城西北路某小区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为借钱抵押,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用以资金周转,如到期不还钱,房产归借款人处理。看到徐某这么有诚意,陈某当时丝毫没有怀疑。双方当场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还在协议书上签字,按了手印,留了手机号码。
7月18日,眼看还钱的期限快到了,陈某便电话联系徐某,可对方电话已关机。这时陈某预感到情况不对,立即赶到某小区查看徐某作抵押的这套房子,这才知道这套房子的房东并不是徐某。原来,所谓的徐某只是这套房子的一个房客,6月22日已提前退房,人早已不知去向。而现在陈某所持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都是徐某以房东的姓名办的假证。在没有办法找到徐某的情况下,陈某选择了报警。
海盐县公安局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分析说,这个案件的各个环节都是经过犯罪嫌疑人精心设计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是流窜作案,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海盐县警方提醒百姓:如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清楚对方的真实姓名,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或出租私房登记等情况,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了解房屋产权是否属实,以免受骗。
2006年年7月26日,海盐县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即用假房产证作抵押,骗取他人借款的合同诈骗案,目前海盐县警方已立案侦查。据悉,这类案件在海盐还是首次出现。
6月21日,海盐县西塘桥镇的陈某通过朋友介绍,借给在海盐、海宁做物流生意的徐某4.6万元。徐某当时说愿意用海盐城西北路某小区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为借钱抵押,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用以资金周转,如到期不还钱,房产归借款人处理。看到徐某这么有诚意,陈某当时丝毫没有怀疑。双方当场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还在协议书上签字,按了手印,留了手机号码。
7月18日,眼看还钱的期限快到了,陈某便电话联系徐某,可对方电话已关机。这时陈某预感到情况不对,立即赶到某小区查看徐某作抵押的这套房子,这才知道这套房子的房东并不是徐某。原来,所谓的徐某只是这套房子的一个房客,6月22日已提前退房,人早已不知去向。而现在陈某所持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都是徐某以房东的姓名办的假证。在没有办法找到徐某的情况下,陈某选择了报警。
海盐县公安局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分析说,这个案件的各个环节都是经过犯罪嫌疑人精心设计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是流窜作案,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海盐县警方提醒百姓:如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清楚对方的真实姓名,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或出租私房登记等情况,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了解房屋产权是否属实,以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