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大病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尚属首例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4-08-11  /  浏览:996 次  /  

[导读]嘉兴市出台了《嘉兴市职工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救急。

今年7月伊始,我市出台了《嘉兴市职工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救急。

据悉,《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共办理提取11人次,提取金额82.5万元。其中嘉兴市受理7人次,提取金额32.17万元;海宁单笔办理最高金额达19.95万元。主要集中在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导致的肾移植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两个病种。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曹静平在受访时认为,虽然目前提取总费用和人次并不多,但是每笔都落到了实处,切实帮助了有需要的家庭,体现了以人为本,强化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

据介绍,嘉兴的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浙江省尚属首例,虽然在全国范围看嘉兴不是首吃螃蟹者,但走出这一步仍属不易,毕竟其他很多城市酝酿改革却最终搁浅。因为按照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那么嘉兴这里,大病因何能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这个政策好不好?

大病为何能提取?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已有21年,随着制度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缴存职工人数不断增加,到去年末,全市缴存职工达到38万多人。据统计,仅去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就有47亿多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2亿多元,职工因购建房与偿还贷款本息两项住房消费提取之和占了总提取比例的82.4%。

但事实上,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中,涉及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家庭逐渐增多,这部分家庭往往因为沉重的医疗费负担而陷入经济困境,他们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治病的愿望非常强烈。“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20多年来,无论是个人的还是中心的资金总量都在增加,所以我们认为住房公积金的作用面应该覆盖更广。”曹静平说,“嘉兴颁布这个《办法》,也是参考了其他省市的一些做法,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能够‘雪中送炭’是最好的帮助方式。”

其实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并非无据可依。早在2005年,国务院多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条就明确提出:“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所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无论从人性化角度还是从政策角度解读,都应该放宽提取政策。而从本次发布的《办法》来看,也明确了凡是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额度,为减轻因病致贫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改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提供了新的有益尝试。

什么条件可以提取?

据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包括职工家庭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职工及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仅限于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自行支付的医疗费用。

其中,重大疾病主要是指社保部门发布的《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急)诊专用病例》的病种。目前规定的病种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重度精神病、肺结核辅助性治疗、儿童孤独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0种。

“其他重大疾病连续住院自行支付医疗费达到5万元以上的也可以申请提取。”曹静平说,“我们在前期的调研过程中发现,像一些慢性疾病,持续性的治疗也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据了解,这条非常人性化的条例是全国首创。

7月4日是该项政策实施后可办理申请手续的第一天,当天市民王先生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提取条件进行咨询。

据他介绍,去年9月,妻子被查出患有直肠癌,先后住院14次,在进行手术和放疗后,目前妻子的病情基本稳定。而他们家庭所花费的医药费已超过10万元人民币,虽然医保报销了一部分,但是对他们这个普通家庭而言,已经负担颇重,因为手术后他妻子还要吃药和做定期复查,每一项都需要花费。

之后王先生查询得知,他的公积金账户里有4.8万元,并且完全符合提取政策。“原来以为要到退休才能提取,按照新政策,现在就可以提取,正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真的很高兴。”王先生说。

那么根据规定,职工一次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呢?曹静平介绍说,规定病种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为一个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他重大疾病自住院治疗出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为当期实际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如果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提取金额的,则实际提取金额以账户余额为限。

大病提取好还是不好?

关于大病提取公积金,社会上依然有很多说法。有些人觉得住房公积金之所以设立,就是为了帮助市民攒钱买房以及帮助市民还住房贷款的,尽管目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待完善,但也不能因此就将在医保上遇到的困难投放到住房公积金上来,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并不可取。

但也有人认为公积金能“救命”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且符合帕累托改进的特征——即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更何况,这个“东墙”的量并不大,并不足以撼动以亿为计算单位的公积金总量。

要知道,嘉兴目前已经进入全面老龄化时代。最新统计显示,当前,嘉兴市老年人口总数达到77.0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2.28%,老龄化程度连续10年居全省首位。也就是说,再过几年,每四个嘉兴人中就将有一个老年人。老龄化时代,也意味着每个家庭对于医疗费用的支出也将逐年增多,这个时候,大病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也许能帮助更多的家庭减缓压力。

其实这几年,公积金的各种政策一直都是网络争论的焦点,比如利用率不高、升值率低,而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抵不过物价上涨,间接造成公积金“躺着”贬值等等问题。而就在今年2月,国家住建部再次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列为今年工作任务重点,此前,该项工作已连续两年未按计划完成,也从侧面反映了公积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有专家认为,公积金的改革方向应该“还权赋能”,“还权”即把产权、支配权、所有权交给资金所有人,“赋能”就是赋予公积金能够买房、租房以及支付因住房产生的所有消费的职能,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给它更多的消费职能。

对于这一点,嘉兴还是一直走在公积金改革的前端,并且坚持将公积金的利用覆盖面扩大到更多人群,比如在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针对有房人群推出公积金可缴物业费功能,而无房人群则为公积金缴纳房租功能。此外最近对于办理队伍过长的现象,推出错时、延时和上门服务,在工作日的午休时间,市民仍可办理公积金的各项业务,针对残疾人、病人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这些举措,打破的都是陈规旧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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